当前位置:首页 > 注册公司流程 >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提供什么资料--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提供什么资料?-   合伙企业成立后,如需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具体应该提供如下资料:

  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3)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和其身份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复印件等);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还应提交《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有关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认识

  企业的分支机构是企业经营发展后,为扩大经营而由原企业出资设立的经营同类业务的分支企业。合伙企业根据自己经营发展的情况,需要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不加限制,合伙企业是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的。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提供什么资料--相关文章:

如何设立基金公司?新基金公司设立程序-

合伙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流程和所需手续是哪些-

注册有限合伙企业的申请材料你都带全了吗?-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注册登记时,主要有哪些流程?-

公司账户变更通知是怎样的-

什么情况下公司应申请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出资的形式-

不按实际出资的股东如何行使表决权-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条件是什么?-


  •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果文章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经核查后会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