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流程
- 栏目:北京注册公司
- 来源:用户投稿
- 发表时间:2023-05-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
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五条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六条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招用职工。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个人独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工会依法开展活动。
第七条在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活动。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
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
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
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
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
取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
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第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第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
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
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
授予的权利范围。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条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
资。
第二十三条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
对于违法强制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有权拒绝。
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
起三十日
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流程相关知识:
- 北京注册建筑公司代办平台能否解决建筑公司的资质瓶颈问题?
- 北京大型工商注册公司的办理流程中是否需要到工商局办理?
- 北京公司注册需要支付哪些费用?费用的详细清单是什么?
- 注册北京公司需要多长时间?解释注册北京公司所需的时间和办理周期
- 北京注册科技公司的费用是多少?注册公司需要花费多少钱?
- 北京朝阳公寓注册公司,注册后可以更改公司名称吗?
- 北京网上注册公司的具体步骤是什么?怎样进行相关操作?
- 怎样符合北京公司注册条件?北京公司注册有哪些要求需要注意?
- 如何在北京注册积分落户?解析北京积分落户注册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指
- 北京网络科技公司注册代办的费用是多少?如何优惠?
- 如何在北京注册公司开展线上业务?电商和网络金融相关
- 公司注册需要注意的事项,传媒公司注册流程详解
- 北京市新公司注册代理企业?有哪些口碑好的代理公司可推荐?
- 北京有哪些商标注册服务机构?如何为公司办理商标注册?
- 北京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有哪些要求?
- 用友政务注册公司(注册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
- 抖音是哪里注册公司的名称(抖音公司注册地在哪)
- 百度在全国有几家公司注册,百度公司注册地点一览
- 石家庄市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手续(详细办理流程)
- 天河区家具公司注册费用详解(省钱又省心的注册方式)
- 网上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手续,网上注册公司流程详解
- 网上注册北京公司与传统注册方式相比优缺点是什么?
- 浏阳离岸公司注册(浏阳市离岸公司注册流程)
- 能否具体解释北京自住房公司注册流程?
- 要在北京注册一家公司,需要准备多少资金?
- 欧洲公司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 北京注册自己的公司
- 注册公司股东是黑户可以吗
- 北京地区注册物业服务公司的步骤有哪些?
- 天津注册公司公司注册(天津公司注册流程及条件)